2013年11月6日 星期三

路很長,但至少跨越了起跑線


多元成家草案在 10/3 送進立法院,且一讀通過了。

這些日子以來,大概算是我有記憶以來,同志族群最被台灣人"發覺"的時候了。據說同性戀人口佔全世界總人口約十分之一左右,但從小"同性戀"三個字就像既色情暴力又骯髒的字眼一般隱晦,長輩不會提、老師不會教、課本上不會寫,而在我的記憶中那已經過世的、疼愛我的爺爺,曾經對著電視報導上提到的同性戀破口大罵。

然而這十分之一的人口,在現今網路發達的社會中,卻也因為所謂的"反對聲浪"而引起了更多人注視-儘管這些視線不一定帶著善意。


我想反對多元成家或者同性婚姻法案的人,大部分都沒真正仔細看過這部草案的內容吧。法案通過後,社會上就會充斥亂輪跟雜交?法案沒通過就已經有亂輪跟雜交了吶。法案通過後,會影響傳統婚姻制度破壞家庭?法案沒通過就那麼多人在為了離婚打官司了呀。法案通過後,小孩有兩個爸爸或媽媽怎麼辦?可是法案沒通過時,那些孩子是幸福的嗎?

為什麼要拿這些有一點頭腦的人都能夠輕鬆反駁的事情,來反對需要這部法案才能夠得到安穩幸福的人,去擁有這份得到安穩幸福的機會呢?

也許是因為自己生在大家庭的緣故,我看過許多種不同於"傳統婚姻"之下的生活,他們都不是同性戀,但是如果多元成家法案通過,或許他們能過得比現在安穩。而有些明明生活在"傳統婚姻"框架下的人,卻終其一生活套牢在家庭與孩子、金錢與婆媳糾葛之下,這樣的人生幸福嗎?

或許這部法案還有很長很長的路要走,或許同性婚姻在十年後在台灣仍不合法,也許我們一輩子都無法改變別人的想法,但我還滿高興這些反對的人終於不得不正視同性戀存在的事實。

同性戀和一般人沒有什麼不同,這不是缺陷、不是身心障礙、不是疾病。我們吃一樣的土地種出來的稻米,呼吸一樣的空氣,接受一樣的教育,生活在同樣的法律與體制之下,一樣出賣知識創意或是勞力工作,同樣繳稅並期望這座島嶼更美好,和所有人沒有什麼不同;而我們同樣需要愛,需要法律的保障,需要成家的權利。

我想自己算是幸運的,雖然至今還無法大方地向爸媽以外的親戚介紹"這是我的女朋友",但至少還不曾因為和女生在一起而接收過太多惡意。只是多麼希望有一天,我能夠在家族聚餐的時候牽著她的手,和大家一起坐在圓桌上聊聊我們心目中的未來;多麼希望有一天,我能夠和她共同擁有一個"家",可以在送禮給鄰居時大方地說"我們是隔壁新搬來的伴侶,往後請多多指教。";也多麼希望有一天,我可以讓所有親朋好友知道:我結婚了,另一半是我最愛的女孩。

這條路還很長,但至少,我們都跨越了起跑線。

努力地往前跑吧。

往名為幸福的終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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